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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6

[ZT]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翻中国——根据《物权法》…

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翻中国——根据《物权法》……

黎阳

2007.3.21.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能举起地球”。这在理论上虽然说得通,但实际上办不到。因为现实世界里没有这样的支点。

但说:“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翻中国”,则在现实中国的政治上说得通也办得到。因为这样的支点确实存在,这就是《物权法》。

《物权法》最核心的一条是什么?保护私有财产。“保护私有财产”的理论根据是什么?“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尽管外表裹了一层薄薄的遮羞布,如 “合法”、“善意取得”之类,但那不过是做做样子的,实际执行起来,“合法”不“合法”、“善意”不“善意”谁说了算?还不是谁有权谁说了算——这种技术 性雕虫小技哪能难倒法律油子,玩上点操作技巧就绕过去了。所以“合法”、“善意”这些限定词有跟没有实际意思不大。法律真正的作用是“威慑”:让多数人因 知道厉害而不敢犯法,而实际具体运用以惩办违法者的功能倒在其次。从这个意义上讲,《物权法》要起的“威慑”作用就一条:私有财产碰不得。换句话说,一部 《物权法》,洋洋二百条四十七条,真正的意思就一条——“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既然“神圣不可侵犯”,那就是说,这是个普遍真理,核心原则,“放之四海而皆准”,一切如此,一贯如此,从来如此,永远如此,古今中外一概如此。既 然如此,那么这个“神圣不可侵犯”就不能如同女人的例假,一个月就来那么几天,昨天不神圣,今天就神圣了,再过几天又不神圣了。要“神圣”就得从头“神 圣”到尾,从过去到现在“神”到底、“圣”到家,万岁万岁万万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可不行。也就是说,“保护私有财产”必须是一贯的。如果只保护今天 的不保护昨天的,只保护以后的不保护以前的,那岂不等于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不过如同羊癫疯,一阵一抽抽,一会儿“神圣不可侵犯”,一会儿 又“不神圣可侵犯”吗?那还“神圣”个什么?

既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么这个原则就高于一切,中国政治的一切就必须服从之。否则何曰“神圣”?换句话说,任何与《物权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私有财产”原则相抵触者都必须消灭。

一位叫“鲁生”的不是说了吗?《物权法》“与我们以往所坚持的一些原则有着明显的差别,甚至还有质的不同”,所以要“全面清理和审查以往的相关法律 规定,清除《物权法》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障碍”、“把消除与《物权法》的冲突作为一个重点”、“对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这些法律形式也进行系统清 理”、“力争使每位公民都树立起正确的物权观念”“任何分歧和争议都要偃旗息鼓,决不能以意见分歧为由拒绝遵守法律,对抗执法,影响法律的实施” (2007年03月17日新华网:“《物权法》立法虽艰辛,实施更重要”)

看看:“明显的差别”、“质的不同”、“清除《物权法》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障碍”、“全面清理”、“系统清理”、“每位公民都树立起正确的物权观念” 、“任何分歧和争议都要偃旗息鼓”,否则就是“对抗执法,影响法律的实施”——好厉害,果然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高于一切”、“《物权法》高于 一切”。

既然如此,那么:

——根据《物权法》,“共产党”这个名字本身就“违章”了:“共产”跟“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能“兼容吗?根本就针锋相对,要“共产”就得否定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要“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就得否定“共产”,怎么可能“和平共处”?要说“神圣不可侵犯”,“共产党”与《物权法》究竟哪个 更神圣?是“共产党”“神圣不可侵犯”,还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如果来个“哥俩好”、“一对红”,双双都“神圣不可侵犯”,平起平坐,当个 “一字并肩王”,那才真是当代中国最大的政治讽刺喜剧兼闹剧。保留“共产党”这个名字本身就是对《物权法》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个“神圣不可侵 犯”的辛辣嘲讽,反过来也一样。

既然要“使每位公民都树立起正确的物权观念”,那怎么可能让人同时又认可“共产”?只要人们认同“共产党”这个词,那思想深处的意识上就已经“冒犯”了“私有财产”的“神圣”了。

有个有名的悖论难题:如果上帝当真万能,那么上帝能不能造出一块自己也举不起来的石头?

如果能,那么既然上帝举不起来这块石头,那就不是“万能”。 如果不能,那么既然上帝造不出来这块石头,那同样不是“万能”。

《物权法》同样提出了一个有点类似的逻辑悖论难题:如果共产党当真“共产”,那该不该制定确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物权法》?

如果该,那制订《物权法》、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行动就否定了“当真‘共产’”这个前提。

如果不该,那为什么还要制订《物权法》?

如果当真要真正地、不折不扣地执行《物权法》,切切实实贯彻“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那就只有两个选择:一.共产党改名。既然那么爱私产, 那还“犹抱琵琶半遮面”、死抱着“共产”这块招牌不放实在是丢人现眼。二.学戈尔巴乔夫,解散共产党,另立“物权党”、“资产党”、“私有财产党”。(戈 尔巴乔夫解散苏联共产党的时候,不也是“长时间的鼓掌”吗?一些人的喝彩叫好不更疯狂吗?)这至少还能表现出点实事求是的勇气。当然,如果这两个选择一个 都不干,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又要《物权法》又“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那就只好当个打着引号的“共产党”了。这等于戴着高帽子敲着锣自我游街、自我批 斗,一边走一边敲锣一边扯着嗓子高叫:“我还叫‘共产党’,但是我不共产了!”“我还叫‘共产党’,但是我不共产了!”……

——根据《物权法》,土地改革算不算侵犯“私有财产”?“打土豪、分田地”、“斗地主、闹翻身”算不算侵犯“私有财产”、危害“人权自由”?没收四 大家族的资产呢?人家的财产在当时也属于符合《物权法》的条文、“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了的,能说不是“合法财产”吗?既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是一贯的,从头至尾的,那么按照《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在第一、二、三次国 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初期等几十年间被打倒的地主、土豪、官僚资本家为什么没有权要求“返还原物”、“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根据 《物权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现在国内所有的土地,不管国有私有集体所有,都属于“来路不正”,都应该“物归原主”——张维迎早就说了: “改革就是物归原主”。现在有《物权法》撑腰,该兑现了吧?如果不兑现,那就是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原来并不那么神圣,一阵子神一阵子不 神,某个历史阶段不神,某个历史阶段突然又神了。真正的意思其实是:这个“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其实是假的,不一贯的:是别人的财产就不“神 圣”,变成自己的财产就“神圣”了;自己没发财时就不“神圣”,自己捞足了就“神圣”了。

——根据《物权法》,维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合法,破坏“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犯罪。既然如此,那么当年国共之争的历史是非就得推倒重 来:国民党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有“功”;共产党是侵犯私有财产的,有“罪”。换句话说,根据《物权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当年国民党加给共 产党的全部“罪名”,如“共匪”、“无法无天”、“打家劫舍”、“共产公妻”、“杀人放火”……等等等等全部“正确”,全部成立。也就是说,这等于承认国 民党是历史的“受害者”,而共产党是历史的“罪人”,共产党的天下“来路不正”,根本没有执政资格。合乎逻辑的结论只能是:共产党让位下台,把天下还给国 民党。否则就是“名不正言不顺”,违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最高原则”。

——根据《物权法》,既然当年国共之争的历史是非结彻底颠倒,破坏“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共产党是“历史罪人”,那么共产党如今不但没有资格执 掌政权,而且根本就是一个“犯罪组织”,连“合法政党”的资格都没有——难怪贺卫方早就说“共产党非法”——既然共产党从毛泽东起就一直“非法”,那么这 个“非法”政党的继承人从前辈继承来的一切也都“非法”:不管是总书记还是政治局委员,是国家主席还是国务院总理,是部长还是将军,全属于“非法窃据”, 全该下台。(这又顺便制造了一个难题:一个“非法”政党炮制出的《物权法》到底合法非法?有效无效?这是个“狗咬尾巴——团团转”的难题,待考。)

——根据《物权法》,既然共产党打天下的历史是一部破坏“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的“罪恶”历史,那么要让“每位公民都树立起正确的物权观念” 即“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就必须彻底否定那段历史,就必须彻底否定毛泽东,就必须否定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所做的一切,就必须改写历史教科书,就 必须抛弃一切“革命传统教育”。

只要人们对毛泽东领导下的共产党的历史功绩有任何了解、任何好感、任何肯定,就立刻否定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最高原则:原来“私有财产”是可 侵犯的,并不“神圣”——只要以正面的语气提一句“老红军”、“老八路”、“老革命”、“老传统”、“打土豪、分田地”、“为穷人、闹翻身”之类,这本身 就已经在破坏《物权法》了:赞扬违反“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破坏“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物权观念”的人,岂不就是在否定《物权法》吗?只要 让人觉得那些“破坏物权法”的人是好人,做的是好事,那私有财产对这些人还“神圣”得起来吗?还绝对“不可侵犯”的吗?

同理,根据《物权法》,“解放军”这个名称也要不得。因为“解放”这个词意味着“革命”,意味着“穷人闹翻身”,意味着“打倒土豪分田地”,意味着 不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意味着破坏《物权法》。要彻底遵守《物权法》,就不但要取消“解放军”这个词,而且必须取消“革命传统”、“革命传统教 育”、“发扬革命传统”之类含有肯定“造反”、“革命”内容的一切。

总之,要确保私有财产在老百姓脑子里“神圣不可侵犯”,想都不敢再想反抗,就必须彻底否定毛泽东的一切,让老百姓抛弃毛泽东。更彻底的办法是让后代 根本不知道历史上还有个毛泽东,还有过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为穷人打天下的历史,以为中国共产党不是诞生于1921年,而是诞生于1979年,突如其来就从 石头缝里蹦了出来,出娘胎后做的唯一一件正经事就是“改革”,一直改到现在还在改,而且永远改不完。否则就等于不打自招:过去一切皆错,如今闹《物权法》 的“共产党”的头头们正在彻底“卖掉祖宗牌”,承认自己祖上是“罪行累累”的“罪犯”,所以要“改革”—— “痛改前非”、“改邪归正”、“改恶从善”、“改过自新”、“改头换面”、“改换门庭”、“改朝换代”、改……

——根据《物权法》,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只干了两件事:破坏了私有制,又恢复了私有制——中国本来就是“好端端”的私有制,却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 命给摧毁了,现在又由闹《物权法》的中国“共产党”照原样再恢复过来——自己挖坑自己填,一正一负两相抵消,历史效果为零。换句话说,中国历史在近一个世 纪的时间内兜了个大圈子,现在又回到了历史原点。这个“历史罪过”可不小,耽误中华民族发展近一个世纪,那还了得?就凭这一条,闹《物权法》的中国“共产 党”在私有制为基础的政治舞台上“资历”就矮人一截:人家“一贯正确”,坚持私有制坚持对了,大方向从不动摇,而你不过是变节过来的有“历史污点”的“可 教育分子”,有什么资格跟别人平起平坐?

如果坚持“共产”,那天下有资格执政的只有共产党一家。而一旦实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天下有资格执政的政党就多了去了,就只能互相竞争 了。而历史“节行有亏”的闹《物权法》的“共产党”有竞争资格吗?有竞争能力吗?就凭这一条就可以知道,一旦当真搞选举,闹《物权法》的“共产党”准得下 台。

但实际上闹《物权法》的“共产党”会下台吗?当然不会。只是有一点小小的麻烦:如何向世人解释为什么闹起私有制来还要独自执政?要比保护私有制,你 不过是“半路出家”,倒戈叛变过来的,不是“正统”、“嫡系”,任何其他政党的资格都比你老。要比保护公有制,那你现在还有资格吗?如果你要“证明”当初 废除私有制绝对正确,现在恢复私有制也绝对正确,那就等于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一会儿灵,一会儿不灵;昨天不“神圣”,今天就“神圣”了; 昨天的私有财产不保护,今天的就保护了,也就是说,“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既然如此,那这个《物权法》还能有多神圣?总之无论怎样解释都必定 矛盾百出,无法自圆其说。——所以唯一实际可能的结果是“不争论”:讲理讲不过就不讲理,老子就这样了,看你怎么着。——只要不是当真搞选举,当然谁也不 能怎么着。凭这一条就可以说不会有选举,不会有什么多党制,也别指望什么“民主是个好东西”——是什么东西看看《物权法》出笼的过程就行:表决前再也不敢 把草案拿出来让公众看了,还没表决就“确保通过”了,什么“民主”,什么“好东西”,不过如此。客观结果是这么一闹《物权法》,从此理论上彻底破产,思想 上乱成一团,人心凝聚力一塌糊涂,除了假话谎话大话空话废话外什么也说不出来,只好全靠强权硬撑。一帆风顺的时候,这样为所欲为当然没什么——就象黑帮大 老当众放屁,没人敢公然说臭,甚至会有人说香,更甚至大家干脆不敢说有放屁这回事。但到底是怎么回事人人心里一清二楚——不过只限于这个黑帮大老权势熏天 时如此。一旦他运气到头,威风不在,立刻会“墙倒众人推”,什么屁的老帐都会有人翻出来。——也就是说,事物将按照黑社会、法西斯条件下的权势运行规律发 展。

——根据《物权法》,中国人闹了几十年的革命全部属于破坏“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的“非法活动”,一切有关中国革命的思想全部是要不得的“谬 论”,中国人现在又得回过头来检起洋人的的思想从头开始。换句话说,中国人在过去的近一个世纪没有产生能指导中国社会的思想家,思想上离了洋人自己一事无 成。而鸦片战争起的历史已经证明中国老祖宗的思想文化,如儒家道家之类,根本敌不过西方的思想文化。也就是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中国都没有自己的思想 家。没有自己思想家的民族就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人是“行尸走肉”,没有思想的民族呢?岂不就是“劣等民族”?产生不了自己的思想家的文化呢?岂不 就是“劣等文化”?这岂不从反面印证了某些“民运人士”的结论:“中国应该当二百年殖民地”?

……

上述所有结论都不是我存心想要的结论,也不是仅仅因为世界上有了个我才会有这些结论。只要《物权法》成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就成立,产生上述结论的逻辑大前提就成立。任何具备形式逻辑常识的人就都能推演出上述结论。

一部《物权法》,彻底撕去了一切伪装。别看平时挺亲民,挺会哭天抹泪,挺让人感动,挺象是是菩萨心肠,关键时刻全现了原形:大是大非原则问题上彻底 背叛老百姓根本利益,平时的小恩小惠不过是假仁假义邀买人心的演戏而已。这套把戏是西方政客的基本功,也是西方老百姓早就看透嘲讽的小把戏:人家干脆就把 政客称为“Baby kisser”([选举时]专门亲吻婴儿的家伙)。这才是不折不扣的“小惠未偏,民弗从也。”这正是: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倘使当年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

只要有《物权法》,便有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要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高于一切的支点,就能撬翻“共产党”这个名字,就能撬翻 “解放军”这个名字,就能撬翻中国革命历史,就能撬翻近代中国历史是非,就能撬翻一切革命传统,就能撬翻共产党自身的合法性,就能撬翻共产党执政的合法 性,就能撬翻现在一切国家领导人当权的合法性,就能撬翻现有的一切教科书,就能撬翻中华民族跟其他民族平起平坐的资格,就能撬翻中华文化作为优秀文化的资 格,就能撬翻中国不当殖民地、独立自主、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资格。换言之,现在中国政治舞台上的一切都能被这个支点彻底颠倒。所以说:给我这个支点,我 能撬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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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1

我自己种的牡丹花

从洛阳家里带到成都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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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7

一位军官参观美军后的震撼:从司令到士兵没有一个胖子!

一位军官参观美军后的震撼:从司令到士兵没有一个胖子! [转贴 2007-03-16 16:06:26 ] 发表者: 流浪的脚步
  一、长官,你的餐费是七美元
  去美军的一个基地参观,根据事先安排好的行程,基地司令在参观结束后请我们共进午餐,几个美军军官陪同。
  午餐是在基地的一个招待所举行。午餐其实很简单,一道蔬菜沙拉,一道各人自点的主食,一道甜点,然后是咖啡。尽管我们的人都不太喜欢西餐,但双方谈天说地,聊得甚欢。
  喝咖啡的时候,走过来一个军士,对基地司令说了一句:长官,你们的餐费是每人七美元。司令听毕,掏出钱包,取出了七美元,其他的军官也纷纷掏出钱包,并相互换零钱,交到了军士的手里。
  我们的人见此情景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掏出钱来,把代表团每一个人的餐费一起交了。
  美国人的这一举动让我们整个代表团餐后感慨颇多。在我们的饮食文化中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情景。第一,客人来了理应主人宴请,而且中国人在这一方面极为大方。我们可以没有钱搞训练,但吃饭喝酒的钱永远都是有的。但美军这方面则相反,他们的接待费用中并没有宴请这一支出,于是只能自费。第二,在中国的餐桌你是不可能看到领导掏钱,买单永远是下属的事(肯定会有下属抢着买单)。第三,公私分明,属于公家的钱不可动,属于自己的每一个美元也都会计算得清清楚楚。第四,吃饭只是一个交流的场合,重点在谈什么,而不是吃什么.  后来,我们又去了许多美军的部队,每到一处都会到他们的食堂吃饭。到连队士兵食堂吃饭的时候,我们每个人要交一美元,但吃的是自助餐,品种非常丰富,比我们连队的伙食要好得多。为了防止营养过剩和肥胖(美军对体重有严格的限定),每一种食物上都会标明这一食物所含的热量。
  还有一次,我住在美军的一个招待所里,夜里口渴,打开冰箱喝了一罐可乐。第二天一早就离开这个军营前往下一站。快上车的时候,招待所的一个军士勿勿跑过来说:长官,您喝了一罐可乐,请交一美元。让我好生难堪。
  十六年来,作为总部的军官,我到过我们的许许多多部队,吃过许许多多顿饭,喝过许许多的酒,带回过许许多多的土特产,并在两年内就把我的体重提高了三十斤。但我从来没有交过一分钱,看起来也没有人为我掏过他们自己的腰包。
  二、握住将军的手
  经常问自己,我们与美军的差距在哪里?除了装备技术上差距外,我想人的素质差距最为关键。而人的差距最明显地表现在军官的体型上。
  在美国各地你都可以看到极度肥胖的人。在美军的军营里也不例外,但那都是文职人员。所有的美军人员,无论是军官和士兵,绝少能看到肥胖者。军官的军姿挺拔,浑身透着精干。在中国的城市里,随处可见肥头大肚的军人,整个人呈现下坠的感觉,我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但我唯一的优点是我在穿军装的时候总是挺起腰杆.  美国军人能保持这一状态是因为美军从制度上来消灭肥胖。美军专门有一项军官体形标准规定,一旦军官体重超过规定标准,你就会受到警告,并被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依然达不到标准的,就不能在军队继续服役。原海军作战部副部长亚瑟四星上将曾被提名担任美军太平洋总部司令,但由于他的体重超过规定,未能通过参议院的审查,结果被命令提前退休。
  美军采取这一措施的唯一目的就是要保持战斗力,因为美军每时每刻都在打仗。于是在美军,无论是在五角大楼,还是在后勤基地,每天下午你都可以看到军人在跑步。在著名的101空中突击师,我目睹了美军作战部队的日常训练,比我们绝大部分的部队训练强度要大得多。于是我看到美国的军人们体格都很健壮,将军也不例外。每次出去开国际会议,我都会带跑鞋,因为在一天的会议结束后,我会在宾馆的健身房里见到美军的军官,我在那里与他们有新的交流,有时我也会和他们一起在外面跑上一会。
  这样的事情不会在中国发生,为我们衡量军官的第一标准是忠诚(不一定是对国家),战斗力却不很重要。2002年,我们也有了自己的体能标准,但只是对40岁以前的作战部队军官有所规定,但谁知道又能落实多少。自打进入国防部后的十六年里,我好象没有再参加过部队的训练。如果有一天,我们在战场上与美军相遇,抛开装备差距不算,我们是否还能嘲笑美国的“老爷兵”呢。
  三、长官,您逃生的方向是10点
  加利福尼亚的沙漠中有一个赌城叫拉斯维加斯。离赌城不远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美军基地--欧文堡。它是美军的国家训练中心(NationalTrainingCenter,简称NTC)。前者是许多中国人,包括我们的官方代表团所向往的地方,后者很少有人去.  作为口译,我跟着我们的代表团先去了赌城游览,后去了欧文堡。
  欧文堡覆盖的范围非常大,方圆两千多平方公里,完全处于沙漠中。美军的两支部队正在这里进行对抗性的实兵演习,我们是来看演习的。
  在基地的导演部进行了简单的参观,了解了一下目前红蓝两军的对峙状况,下一步美军安排我们前往沙漠腹地的演习现场参观。基地导演部给我们每个人临时配备了美国陆军的迷彩服和防弹衣,还有头盔和沙漠色的风镜。我们一看,就知道这些东西是刚从演习前线归来的美军官兵身上脱下来的,不仅看上去有点脏,晃一晃还能掉出许多沙子来。穿戴整齐后我们混身上下就露出了两个鼻孔。一听说要乘坐直升机,我们的团长不仅皱起来了眉头。这是我非常熟悉的眉头,因为我见过许许多多的中国将军在听说要坐直升机后皱起过这样的眉头。不乘坐直升机已经成了我们各个军事代表团出访时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因为有一年成都军区的一位中将副司令等高级军官乘坐直升飞机失事。
  但在国外的军队,乘坐直升机参观部队是家常便饭,因为直升机高效而便捷,可以大大节约我们的时间。我在美国、日本、以色列、新西兰、巴基斯坦等国,甚至朝鲜和缅甸等国家访问的时候都乘坐过直升机,但更多的时候乘坐的是各个国家的贵宾专机。为了避免乘坐直升机,我们会找出各种理由与外方交涉,搞得外军的接待人员十分不解.  不一会,两架美军的直升机就来了。美军的驾驶员是个士兵(我们的直升机驾驶员都是军官,最高至大校军衔)从直升机上跳下来,先把我们集合到一起,在巨大的轰鸣声中开始给我们讲解乘机须知,在讲了一些基本注意事项后,他突然对我们说:如果飞机在飞行中途意外迫降的话,坐在各位置的各位长官的逃离方向是钟表的2点、4点、6点和10点。他对我又强调了一遍:长官,您的逃离方向是10点。
  这些话让我大吃一惊。
  在我们的宣传报道中,美军是经常出现事故的,除了各种频繁报道的丑闻之外,飞行事故也是我们经常重点报道的。但实际上,美军的事故率不算高,可能要比我们低些。因为美军的装备动用非常频繁,飞机的起落架次非常之多,所以出现事故的概率大大增加了。而我军为了确保减少开支,特别是确保不出事故,会尽可能地不动用装备,我们的部队训练量非常小,我们的枪弹是分离的。
  美军敢于搞训练,一方面是因为它有钱。但关键在于它的训练理念,决不因噎废食。动兵就不可能不伤兵。但把危险提前想到,并采取措施把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处漏风的直升机在空中盘旋了半天,终于在沙漠中降落。机翼旋起的漫天黄沙早就让我失去了辨别方向的能力。透过昏黄色的风镜,我看见两辆敞篷悍马吉普拖着风尘向我们驶来.  悍马车的越野性能确实名不虚传,宽大低平的车体在坎坷不平的沙地戈壁上急驶,狂风卷起沙子和石子不断打在我们的头盔、风镜和防弹衣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坐钢板上,人不断地被颠簸抛起。最后悍马车朝一个山坡开去,山体越来越陡,高度倾斜让我感觉到象要翻车。但悍马执着地朝着坡顶攀登,终于爬上了个山坡。居高临下,我们可以看到整个训练场的总貌。
  站在坡顶,我们没有看到想象中的两军激战场面。偶尔能听到远处传来的炮声和战斗机的轰鸣声。我们国内电视上经常看到的所谓大规模演习。与其说是演习,不如说是阅兵,是精心排练的演出,是在演戏。在真正演习场上,是很少看到部队的,因为部队分散在广阔的领域内,海空军的演习跨度则更大。只有在欧文堡的导演大厅里我们才能看到参演部队的具体情况。在欧文堡,所有单兵武器和重装备都安装了激光发射(接收)装置、GPS全球定位系统,通过其先进的陆军综合激光作战系统,能够对杀伤、击毙、击毁的时间、地点和程度提供更准确的信息,还能对核弹头、化学武器、航空炸弹和地雷的杀伤效果进行评估。在基地导演部,参谋人员在电脑上给我们作了演示。
  先进的硬件设施并不是欧文堡最值得骄傲的财富。这里真正令美军自豪的是他们精心打造的一支假想敌--红军。这支部队因在冷战时期逼真模拟苏联红军而得名。它是美国陆军的精锐。美国本土的陆军旅每十八个月就要到欧文堡与这支部队打上一仗,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战败,因为这支红军几乎天天都在与不同的敌人作战。在这里还有一支庞大的导调员队伍(相当于裁判),他们由一线的部队各级指挥官组成,一对一地盯上参演部队的相应级别指挥官,记录他们在演习全过程的指挥情况。最后他们会给出严厉的评估来。参演部队结束演习离开的时候,他们会带走评估录相和厚厚的讲评资料。十八个月后,他们将在欧文堡迎来再次的战败  美军每一天都在打仗,无论国内国外。
  几年后,我不再担任口译,主管国际多边军事合作,努力推动我军参与国际与地区合作。2003年8月,“北剑2003”实兵对抗演习在内蒙古的朱日和训练基地(号称亚洲最大,是欧文堡面积的一半)进行并对外开放,并首次邀请了十几个国家的装甲部队指挥官作为观察员参加(电视剧《沙场点兵》中有这一情节)。作为外军观摩演习的总策划和协调,我的脑子里总能闪现出欧文堡。他惊讶地听我谈起欧文堡的观感,并在演习后私下坦诚向我指出了我们演习存在的种种不足。